木雕可以分为立体圆雕、根雕、浮雕类。
粗坯是整个作品的基础,它以简练的几何形体概括全部构思的造型,要求做到有层次、有动势,比例协调、重心稳定整体感强,初步形成作品的外轮廓与内轮廓;凿粗坯:可从下到下,从前到后,由表及里,由浅入深,一层层地推进。凿粗坯时还需注意留有余地,如同裁剪衣服,要适当的放宽。
打磨:根据作品需要,将木雕用粗细不同的木工砂纸搓磨。要求先用粗砂纸,后用细砂纸。要顺着木的纤维方向打磨,直至理想效果;
木雕工具选择配置,一定要严格依照工艺性质,不能随意替代,而且无论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应有所保证,在传统的工艺雕刻中,木雕工具往往多达百余件,工艺一般的至少也要30件;经常使用的只是一小部分,有的只是偶尔使用一下。
当然,这种木材的造型设计应是以高度概括为主,过于复杂和过于小的体积,不仅会破坏木纹,还会造成视觉上的反差。
在木雕创作中,工具齐备,会磨会用,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,而且在造型上能充分发挥自己的技巧,使行刀运凿洗炼洒脱,清晰流畅,增加作品的艺术表现力。
着色上光:用一枝硬毛刷、一枝小硬毛笔、一只调色缸。着色的颜料一般是指水溶性的,如水粉、水彩或皮鞋油。它们的特点是覆盖性小,有较强的渗透性。油画的丙烯颜料不宜使用。
木雕的工具还包括小型电动木工抛光机和电动手钻。
这类木材适合雕刻造型结构简单、形象比较概括的作品,雕凿起来也比较容易,但因其木质软、色泽弱,有的需要着色处理,以加强量感。
在一次次的减法造型中,我们不仅体会到作品在“脱壳而出”的。
木质坚韧、纹理细密、色泽光亮的称之为硬木,如红木、黄杨木、花梨木、扁桃木、榔木等,具有雕刻的全**点,是雕刻的上等材料,适合雕刻结构复杂的、造型细密的作品,而且在制作过程中和保存时不易断裂受损,有很高的收藏价值,只是雕起来比较费工夫、容易损伤。
斧子的用途是配合出坯大量砍削木料,注意砍削时不宜用力过大,不可直上直下砍,斧刃应与垂直的木纹保持在45度左右,否则,木料会开裂。
这种手法主要体现在削减意义上的雕与刻,确切地说,就是由外向内,一步步通过减去废料,循序渐进地将形体挖掘显现出来。
木雕的工具:主要是指敲锤、木锉、斧子、锯子。
同时还能感受到各种刀法运用过程中产生的特殊韵味,有些偶然的效果,能使作品产生新的意韵。因此,在木雕艺术创作中,是心理多变而复杂有意义的过程。
木锉的用途主要是在圆雕的细坯阶段,可代替平刀将刀痕凿迹锉磨平整以便修光;又可代替圆刀或斜刀作镂空处理。木锉的作用还在于能大面积迅速地调整造型结构,并能与雕刻刀结合使用,将人物衣纹的辗转翻折处理得生动流畅,虚实有致。木雕敲锤的形状以扁、平、宽、方为好。
有些木纹比较明显而且变化多端,如:水曲柳、松木、冷杉木等,就可以巧用木纹的流畅、木纹的肌理,作一些较抒情的作品。
所谓技法,就是木雕创作中作者对于形象和空间的处理手法。
比较疏松的木质适合初学者用,如椴木、银杏木、樟木、松木等。
优美的刀法之所以形成,是技术达到纯熟的表现。时常有人在临摹一张好画时,感到难的莫过与笔触,因为笔触是作者心灵与技巧的产物,刀法也如此,是模仿都难以体现的东西。
民间行话说得好:“留得肥大能改小,惟愁瘠薄难复肥,内距宜小不宜大,切记雕刻是减法。”凿细坯:先从整体着眼,调整比列和各种布局,然后将具体形态逐步落实并成形,要为修光留有余地。这个阶段,作品的体积和线 条已趋明朗,因此要求刀法圆熟流畅,要有充分的表现力;
木雕艺术品有着悠久的历史渊源,好的工艺品能体现出雕刻师的聪明才智和精湛的雕刻技术。